穿过云雾,阳光普照

陈芳 2009年5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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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生命的意义

明天,2009年5月12日是四川汶川大地震一周年的日子。

今天的CCTV《小崔说事》说着“我的生命谁做主”的话题。 中午饭间与先生交流,我说一些研究生命意义的学者,最终却选择了自己结束生命,是一件特别悖论的事。他认为讨论生命的意义是人生中最没有意义的事,什么都值得研究,惟独生命的意义容不得讨论。

很多年之前,我有一篇文章开了个头《为什么“活着”?》:“每做一件事,总有一个为什么,但‘活着’这件事例外!”。给这篇文章开头的时候,同学的丈夫在经历严重脑溢血后,无智无力摊了六、七年,仍在顽强呼吸;而我一个风华正茂的表姐却刚选择从摩天大楼的顶层飞身跃下。开了头的文章,怎么也没有下文,因为内心似乎有很多想法,却终于无法形成文字。

明天是四川汶川大地震一周年的日子,这一年里发生了太多生命的故事。一些人降生,一些人逝去。降生的人由不得自己选择, 却几乎所有人都心安理得地接受了生的事实。但逝去的人,却多有不情愿,老了病了的苟延残喘也恋世,天灾人祸的作最后自救都很难。这一年里, 还有比往年更多的人在选择自己剥夺本应由自然才能赋予的生命。

今天,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里,突然觉得生命的意义其实很简单:既然“生”由不得你,其实“死”也不是你的权力。在“生命”的问题上,作为大自然的小小一份子,人,没有权力,只有义务,那就是好好“活着”! 活得尽量长久,尽量精彩,才是唯一的意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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