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芳 2008年12月31日
三、宗教的意义
宗教,一种社会意识形态。要求人们迷信某种超自然的神灵,而不问为什么。 中国文化认为:有一个创始人、有崇拜对象为“宗”;有一群追随者,有一定的祭祀仪式为“教”;西方文化认为:一群人为了一个目的聚集在一起,发展到有同一信仰,为了这一信仰不畏生死。
宗教在世界上各个国家和民族中都普遍存在。 对于大多数宗教来说,“神”是一个构成主体。神学家深信:神是一种无限的精神意识“集合”,它是人本体对于一种理想化、更完美、更崇高精神境界的追求。原始社会时期,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,原始人对自然斗争力量软弱,宗教规范往往成为人们共同遵守的社会规范。随着社会发展,国家机器产生,宗教作为上层建筑一部分,常常被统治阶层用来作为统治人民的精神工具。中世纪时,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采取政教合一制度,单一的宗教成为国教,教规就是国法,公民没有信仰其他宗教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。但在古代中国,由于儒家思想的影响,公民有其他宗教信仰的自由,但必须纳入儒家伦理的框架。
宗教解决了世界上一部份人的信仰问题。当别人迷茫时你清醒,当别人疑惑时你坚信。
然而,现代中国,流行“什么都不信!”。
四、命运的论定
查baidu得:命运——人间的法则。
命运的本质——人间无数巧合与巧合的结合。“命”和“运”是两个不同的东西,合在一起构成“命运”。古语:命由天定,运由己生。表示‘命’是与生俱来,而‘运’则是一个人一生的行程。
对命运的看法叫做命运观,古今中外的命运观有:儒家的天命观、道家的自然命定论、佛家的因果论、基督教的上帝决定论、伊斯兰教的前定说、古典物理学的机械决定论(即拉普拉斯决定论)、量子力学等现代科学的非决定论及中性理论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决定论及大统一命运观----全定论。
如何看待自己的命运,如何掌控自己的命运,人人看法不同,因为境遇不同。这也是属于价值观的范畴,哲学的成份居多。
五、哲学的魅力
哲学(philosophy)一词从希腊字“Φιλοσοφία” (philo-sophia)转变而来,意思为“爱好智慧”。探讨人应该如何活在世上(伦理学)、何种事物是存在的以及事物的本质是什么(形而上学)、什么算是真的知识(知识论)以及什么是推理的正确原则(逻辑)。
哲学集宗教、科学和艺术之“和”。
宗教向芸芸众生昭示冥冥之中有“神”主宰,引导人们向“善”;
科学面对客观世界“是与非”,力求为整个人类衣食住行得“真”解;
艺术用形象反映现实,提炼生活中的“美”,影响每个特立独行的个体。
长期以来,人类生活离不开宗教、科学和艺术。但宗教、科学、艺术“看”到的世界却截然不同,正是哲学将它们融合了起来。哲学是宗教、科学和艺术最后的结晶体,它提倡人与自然和谐统一,指出只有追求“真、善、美”才是人类最高的理想境界。
生活中哲学可有可无,但生活中哲学又无处不在。 每个人都依据自己所理解的哲学演绎生活,也因此对生活负有全部责任。哲学问“世界的本质”、“人生的意义”永远不会达成人类共识。哲学研究只是一个“爱好智慧”的人“自悟”的过程,而对于“真、善、美”的领悟,又往往因不同主体结论相去甚远。“玄”,是哲学的最原始而又最贴切的描述。
“智慧是一种痛苦,智慧又让人幸福”,算是说到了绝处。这或许就是哲学的魅力!